自梳女——清末民初“父权”与“夫权”博弈中的岭南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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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赏奇画报》曾刊登一幅“单身同住图”,其名为《金兰陋俗》,描绘了广府地区一些女子集体置屋同住的情形,其中不乏批判之词:

“《易》言“金兰”,所以敦友谊也。然误用之,反以妨风俗,如南、番、顺等处之女子,其占多数者也,缘三属素业蚕桑,女伴醵赀置屋同居,其相约守贞,忽而变志者,无论矣。至若涕泣登车,预为穷袴,迨归宁不返,迫之生变,或则陪钱买妾,至死始归夫家。贪缠姊妹之花,愿痿雌雄之树,嘉耦偏成怨耦,亲家变作冤家。噫!是皆女学不明故耳,安得家庭教育家阐扬闺诫,取坊刻《六女投塘》诸曲本一扫而空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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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陋俗》

批判对象涉及“自梳女”及“不落家”群体。所谓自梳,又称梳起,是指一些少女通过一种特殊的仪式,自行易辫而髻,以示决心不嫁,独身终老。而不落家是指女性迫于父母之命,不能梳起,只好在举行婚礼后长归母家,避免与丈夫同居。自梳与不落家二者名异而实同,都是女子们为了保持独身而采取的手段。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女子还采取了其他种种方法,如建立姑婆屋、出钱买婢代嫁,甚至参加“迷夫教”,以图咒死丈夫而达到摆脱婚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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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婆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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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心姑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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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梳女们共同集资修建的顺德均安冰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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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夫》

如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一些女性会选择极端的方式——自杀。《点石斋画报》曾载有一幅《好花同谢》的画,记载了番禺三山乡发现的一则六女同溺的自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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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花同谢》

对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自梳与不落家的现象,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过大量调查和研究。乔玉红的《古代岭南女性社会形象研究》一书从女性的视角切入,对岭南女性自梳及不落家现象作了有益思考,认为岭南女性自梳与不落家的风俗应源自于岭南传统中女性强悍与自主的风气,其后在明清的经济发展中随着女性经济上展现出的重要功能而得到变相加强。其背后更是孝与贞、父权与夫权的一种对抗。

内容简介

该书将目标锁定在早期历史上的岭南和宋元以后的珠三角地区,通过考察文献记载中传统女性形象的变化来观察岭南融入王朝统治的过程。基于对这个过程的分析以及对相关女性个体的解读,探讨在儒家文化不断浸润岭南社会之时,女性是如何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追求礼教型塑,使自己的行为和形象符合王朝的主旋律和社会预期,以及本地传统如何与王朝推行的儒家文化不断整合与调适,并最终达到平衡的。

作者简介

乔玉红,暨南大学历史学博士,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后,现工作于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主要研究领域为古代历史及社会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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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岭南女性社会形象研究》

作 者:乔玉红

出版社:齐鲁书社

出版年:2017年4月

书 号:978-7-5333-3691-2

定 价: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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